Monday, June 15, 2009

The Case about Facebook

不太確定要怎麼用的一個東西
也許是我手拙吧
總覺得用起來就是那麼綁手綁腳地
也許就跟某蘋果公司出的那款一點也不好用隨身聽一樣
就是一種風潮
因為太多人用了
然後就變成了一種「流行」
所以即使其本質並不怎麼優良
也就繼續地猖狂下去了

啊~不知不覺間好像又失言了~~

以上

索羅斯.鹿

3 comments:

PureRay said...

台灣用Facebook的人多嗎?

Unknown said...

I hate facebook.
大家是都有強迫症嗎

索羅斯.鹿 said...

Sorry....
haven't been looking over here for a while...
台灣喔....
你也知道的...
喜歡一窩蜂......
已經普及到氾濫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