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霧瀰漫的倫敦城,煙硝瀰漫的蘇格蘭警場……的靶場。
說老實話,直到今天為止我也還是搞不懂為什麼蘇格蘭警場,非要叫蘇格蘭警場不可。
固然開放給大眾的入口,座落在名為大蘇格蘭廣場街的街道上。
但一個明明不在蘇格蘭的地方,卻非要以蘇格蘭為名。
難道除了我以外,沒有任何其他人覺得彆扭嗎?
不過當然啦,此刻正在藉由擊發火藥來發洩情緒的本大爺,並不是為了這種對名稱的困惑才會火冒三丈的。
從皇家陸軍退役並轉投倫敦警局的三年來,這還是頭一次讓我對上級的命令厭惡到想要抗令的程度。
既然有犯人,那警方就應該予以逮捕。
這不是天經地義的道理嗎?
就好像身處在前線戰場的時候,只要知道哪裡藏有埋伏的敵人,那當然就是竭盡全力地將他們剿滅。
明知外頭有潛藏的禍害,卻因為受到一點壓力就採取姑息的態度,這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指揮心態?
不就是多偵訊了幾個不入流的貴族子弟而已,有什麼大不了的?
何況也算不上是什麼真正的偵訊,只不過是把幾個我從小就認識的敗家子,用稍微強勢一點的語氣給「請」過來聊聊天而已。
結果他們家裡的那些長輩們,竟然就集結起來對警局高層施壓,叫他們不准將貴族列為懷疑的對象。
還說什麼:「有教養的紳士怎麼可能幹得出這種如同禽獸的犯行。」
這根本是強詞奪理的謬論,反而讓人更加覺得可疑。
誰說貴族就不會拿起利刃來,將手無寸鐵的女性,刺殺於深夜的暗巷裡?
在我服役於皇家陸軍的那許多年間,也不是沒有看過那些自命為「紳士」的貴族軍官們,在殺紅了眼的時候幹出比蠻夷還要殘暴的行徑。
只要在適當條件的催化下,任何人…我強調一次…是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冷血的殺人犯。
但連續殺害多名對象,並且還對遺體進行破壞……
……這…就的確不是任何人都有潛質可以犯下的罪行。
可是就算是如此,也不應該摒除貴族也許是犯人的可能性。
尤其是在時值1888年的今日,那種貴族是高等人種的過時想法,更是應該被大力地摒棄才是。
貴族,也是人。
跟一般的普羅大眾一樣,都是被七情六欲所主宰的凡人。
何況,只要是上過戰場的人都會知道。就算某人的家族從不知道第幾代祖先開始,就一直隨侍在陛下的身側,也不會使得他們特別驍勇善戰。
更不會因為這種理由,而讓敵人的彈丸在他們身上造成較少的傷害。
人就是人,平平等等的每一個人。
因此在追捕罪犯的過程中,當然也該平等看待每一個人的可能性。
這也是本大爺自從成為警探以來,一直奉行不懈的理念。
可是上頭的那些老頑固們,竟然因為受了到壓力就要我放棄追蹤某些線索,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怕丟官也不是這樣子個怕法。
真是越想越令人火大。
不過就在我裝填完彈藥,正要進行下一輪連續擊發時,一個慌張的聲音卻阻止了擊錘的落下。
「羅瑟爵士…啊…不……我是說羅瑟警官,不好了!不好了!」
此刻衝進來的這位年輕人,正是我那位有點可靠,卻也有那麼一點不可靠的助手。
十分尋常的體型、十分尋常的五官、十分尋常的標準棕髮,就連他的名字也尋常到隨便叫都會有一堆人回頭的程度。
大衛.米勒,這簡直是英文名字中最基礎的一種組合。
但這位大衛米勒,卻不是隨隨便便任何一位大衛米勒。
他可是少數能跟我奧思蒙.羅瑟警官,記住…是要叫警官…而不是叫爵士,在拳擊場上周旋三回合以上還不被擊倒的對手。
而且別看他一副鄉下年輕人的憨直樣貌,他大衛米勒可是擁有足以把數個月前的複雜案情全都牢記於心的驚人記憶力。
但不知道為什麼,他總會在奇怪的時候,忘記不可以稱呼我為「爵士」。
雖然擁有爵位這種事情,並不干擾我身為警探的這個身份。
甚至在某些時候搬出家族的名號來,可能還會對我的辦事有所幫助。
但是,本大爺就是不想這樣。
靠著自己的本事來證明自己的存在,也許沒有什麼真正的歷史意義,但至少我的自尊是這麼要求的。
「說重點,米勒,快!」
其實米勒並不是一個很多話的傢伙,只不過耐心向來都不是我具備的美德。
「羅瑟警官,白教堂……白教堂區又發現屍體了!」
米勒還真的是有點上氣不接下氣,看來他是一路狂奔過來的。
「喔?白教堂?那走吧!」
白教堂這個關鍵字就好像擊錘一樣,啪的一瞬間就把我的思考從剛剛的煩悶中擊發了出去。
我也不管還在喘氣的米勒是否跟得上,一邊收起手槍一邊直直地往門外邁開碩大的步伐。
我不是個嗜血的人,但兇殺案確實刺激著我的每一條神經。
因為,那是我奧思蒙.羅瑟警官最熟悉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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